财务与资产
 
 
关于学院电缆迁移工程的招标信息
发布人: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4-08-11   浏览次数:5

根据《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校拟对学院低压电缆迁移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企业参加竞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学院低压电缆迁移工程采购项目

2.内容要求:

(1)按国家电力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将学生公寓梅园1栋至梅园3栋的低压电缆由榕园4栋迁移至桂园电房,将教师公寓1栋、2栋电缆由桂园迁移至第一食堂电房。

(2)除电缆由学院招标采购外,其余材料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

(3)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停电范围及停电时间;施工时注意保护电缆路径所遇到的其他管线。

3. 施工工期:四年九月五日前完成。

二、投标须知:

1.投标方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五级以上)。

2. 投标方必须有电力设备承装、承修、承试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3.施工单位必须在珠海市供电局公布的《珠海市客户配电工程施工单位一览表》内。

4. 投标方必须提供近两年内所完成的同类工程额超过十万元及以上的相关业绩证明。

5. 投标单位报名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电力设备承装、承修、承试及相关技术服务)、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5)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五级以上)

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非法人代表本人前来办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报名要求:

1. 请投标单位在2014811下午400前到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采购中心(图书馆行政楼2203室)报名并办理相关手续。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 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时向招标人交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后,未中标单位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3. 2014812下午2:30,我院在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接待已报名的投标人并组织大家勘查现场。

4. 2014818上午9:30在图书馆行政楼2楼会议室公开开标,由学院评标委员会公开评标。

5. 2014821,中标结果将公布在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采购中心网站,中标单位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起的3天内前来我中心办理有关手续;中标单位3日内不来学院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违约,履约者永远不能进入我院从事任何招标项目。

6. 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 0756-7626393

传真: 0756-7626393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采购中心

一四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