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G20150401-39-1
根据《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校拟对校园办公自动化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企业参加竞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校园办公自动化系统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要求:详见附件
二、投标商资格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方必须提供软件开发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
7.投标方必须有高校办公自动化系统或类似系统的成功案例并提供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
8.熟悉国家关于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教育部关于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以及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10.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11. 投标方所投产品如不是自己制造(开发)的,必须提供制造(开发)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12.投标人对所投的货物须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 投标书基本要求
1. 投标书应备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 投标书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装入档案袋密封,封条上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递交招标单位。
3.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4. 投标文件组成(复印文件必须全部加盖公章)。
(一)、企业基本情况
1. 企业法人证书及承办人员法人授权书;
2. 投标承诺函;
3. 企业简介;
3.1.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
3.2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 程等。
4.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提供有本年度年检记录的副本复印件);
5.财务报表
投标供应商提交2013-2014年度的经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
6.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7.投标企业所获得资质证书;
8.其他展示企业实力的资料。
(二)、投标产品说明
1. 产品技术特点概述。
2. 产品介绍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储存,单独密封)
3. 投标方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产品报价(需单独密封)
要求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给出产品各项功能分类报价。
(四)、系统安装实施计划
(五)、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情况介绍,以及项目工程师资质认证材料
(六)、售后服务方案
(七)、培训计划
(八)、合理化建议或功能、硬件配备建议
(九)、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资料和其他优惠措施等。
四、投标时间及地点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15年4月7日下午三点前,携带报名资料到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采购中心(图书馆行政区203)报名。
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安排。
中标结果将公布在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采购中心网站,中标单位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起的3天内前来办理有关手续;中标单位3日内不来学院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违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老师 彭老师
联系电话:0756-7626393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草堂
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