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校拟对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资产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竞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资产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2.规格和数量要求:详见第四部分“用户需求”
二、投标须知:
1.投标方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其投标产品及品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授权企业。
2. 投标方必须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能力,能满足招标方规定的服务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
3. 投标方必须有售后服务机构,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在投标书中应提出在技术服务的具体措施、软件升级周期及价格等。
4. 投标方所投产品如不是自己制造(开发)的,必须提供制造(开发)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5. 投标方必须提供软件平台开发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
6. 投标方必须有国内其他高校该平台的成功案例并提供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8. 投标单位报名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业绩证明、
(5)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6)平台中软件开发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
(7)其他相关证明
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非法人代表本人前来办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报名要求:
1. 请投标单位在2015年11月6日下午15:00前到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采购中心(图书馆行政楼2楼203室)报名并办理相关手续。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 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前向招标人交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后,未中标单位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3.购买标书款及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通过公司转账或现金支付方式,不接受私人转账。对购买标书款及交纳投标保证金需分别转账。以汇款方式购买标书款及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需提供银行转账回执。
收 款 人: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开 户 行:工行珠海映月支行
收款账号:2002024509100003888
用 途:CG20151012-67-1购买标书款
CG20151012-67-1投标保证金
4. 2015年11月10日上午9:00,投标方介绍供应(开发)产品的特点。每个投标单位限时30分钟,地点在图书馆行政楼223会议室。
5.2015年11月11日下午14:30,投标单位需将密封好的标书递交至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采购中心,地点在图书馆行政区203。
6.中标结果将公布在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采购中心网站,中标单位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起的3天内前来办理有关手续;中标单位3日内不来学院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单位7个工作日内学院退还履约保证金。
7. 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756-7626393
传 真: 0756-7626393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