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图书馆需要,我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一批中文图书,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G20151106-115-1
二、项目名称:中文图书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 | 预算金额 | 选取供应商数 |
中文图书 | 人民币100万元 | 选一家 |
1.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务登记证和相关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国内企业。
2.投标人具备为本科院校图书馆供应图书和加工服务的经验,并提供近3年内的相应证明。
3.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本次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其他经营者。
5.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
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 投标单位报名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5)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非法人代表本人前来办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2. 请投标单位在2015年11月20日下午3:00前到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采购中心(图书馆行政楼2楼203室)报名并办理相关手续。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时向招标人交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后,未中标单位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4.2015年11月24日上午9:30在图书馆行政楼2楼会议室公开开标,由学院评标委员会公开评标。
5.2015年11月27日,中标结果将公布在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采购中心网站,中标单位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起的3天内前来办理有关手续;中标单位3日内不来学院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单位7个工作日内学院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招标文件质疑
1.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学院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2.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中心释疑。
八.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
为了提高招标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采购中心希望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前,按下述联系方式,书面形式告知我们。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陈老师
联系方式:0756-7626393
传真:0756-7626393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