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G20160705-219-1」
我院拟对一批维修物料进行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2016年暑期用维修物料采购项目
2.内容:详见附件一
二、投标人基本要求:
1.投标方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其投标产品及品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授权企业。
2. 投标方必须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能力,能满足合同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
3. 投标方必须有售后服务机构,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4.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发生的所有费用。
5. 投标方所投产品均应为原厂正品。
三、 投标书基本要求
1、 投标书须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5)近三年内单笔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证明
(6)其他证明材料等
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非法人代表本人前来办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2、 投标书内容需分开列明报价;含有各个产品具体型号参数;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其他优惠措施等。
3、投标书应备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4、投标书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装入档案袋密封,封条上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招标单位。
四、 交货及时间要求
1、原包装新品交货。
2、必须在2016年7月30日前完成交货。
五、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请投标人于2016年7月11日下午3点前,到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采购中心报名(图书馆行政楼2楼203)。
2016年7月11日下午3点,安排已报名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看样品及现场答疑。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时向招标人交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后,未中标单位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在供货完成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投标时间及地点
请投标人于2016年7月13日下午2点30分,将密封好的标书送至吉林大学珠海学院会议室(图书馆行政楼2楼228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756-7626393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草堂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