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发〔2016〕59号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置学校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局面和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根据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等上级有关高校安全稳定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
(一)突发政治事件。包括“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敌对势力策划的非法聚集、反动宣传等活动;宣传国家分裂、民族对立等有悖国家法律、政策的活动;在校园举行的传教活动。
(二)突发网络(含微博、微信)信息安全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不良(或虚假)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宣传活动;窃取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三)突发教学相关事件。包括罢课、实验室安全以及在生产、实验、储存、运输和销毁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当或操作失误,导致放射性物质或有毒化学品、腐蚀品泄露所引起的危害事件。
(四)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洪灾、雷暴、台风、高温、地震、山体滑坡等引起的自然灾害。
(五)教职工突发事件。包括由于单位内部原因和社会因素引发的教职工群体性上访,意外死亡、伤残、聚众闹事等。
(六)学生突发事件。包括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学生意外死亡、伤残;未经批准的跨学校较大规模的群体性活动。
(七)突发事故灾难事件。包括电气水事故(触电事故、公共场所停电事故、电梯事故、燃气事故、供水事故、饮用水污染事故等)、煤气中毒、爆炸。
(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登革热、食物中毒、流感、狂犬病、禽流感、农药中毒、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疫情、多人不明原因发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其他严重影响公共健康的事件。
(九)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袭击、空袭、盗窃、抢劫、绑架、骚乱、失火、交通事故等事件。
(十)突发涉外事件。包括涉及国外或境外与学校有关的安全事件、外籍教师和留学生未经批准而举行的政治性活动等。
(十一)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事件。
三、工作方针和原则
(一)处置突发事件方针:
预防为先,沉着应对,区别对待,妥善处置,维护稳定。
(二)处置突发事件原则
1. 统一领导,协调配合。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求在党委领导下,坚决贯彻中央、教育部、广东省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坚定正确方向,把握工作大局。各部门、各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要在学校预防和处理维稳及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统一指挥下,既要分工负责,又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
2. 预防为先,注重疏导。及时收集和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教育引导在先,注重说服、劝阻和疏导,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情绪激化和事态扩大。
3. 因事施策,区别对待。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严重程度、影响大小,采取不同的策略和方法进行处置。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4. 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消灭在萌芽中,解决在校园内。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作出反应,行动要迅速,采取处置措施要果断,力争在初期解决在基层,把事态控制在校园内。
四、组织领导与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吉林大学珠海学校预防和处理维稳及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为学校应急管理的领导机构,成员构成如下:
主 任:廖立国 付景川
常务副主任(召集人):申永东
副主任:张殿波 李德昌 严景阳 许世立
(二)成立学校应急办公室,为学校应急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常设在学校保卫处。
办公室主任:张文梁(负责全面工作)
李翰戎(负责信息工作)
学校预防和处理维稳及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及应急办公室的职责:
1. 全面负责对全校安全稳定工作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和领导,及时传达贯彻中央、教育部、广东省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2. 组织开展政治形势和维护学校稳定的宣传教育,动员和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做好维护校园稳定工作。
3. 了解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对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因素进行分析和预测,并对重大问题及时做出决策。
4. 组织领导和现场指挥处置发生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决定启动预案,指挥相关机构采取相应应急处理措施。
5. 按规定程序和渠道报送、反馈相关信息。
(三)按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类型和特点,成立应急委员会的工作机构,即处理各类应急事件的工作小组
1.突发政治事件(含宗教)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组 长:廖立国
副组长:申永东
成 员:孔建华 张文梁 谢 嘉 曹 聪 相关部门领导
2.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
组 长:廖立国 付景川
常务副组长:申永东
副 组 长:张殿波 李德昌 严景阳 许世立
成 员: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吴晓光
副 主 任:王奕衡 张振宇
联 络 员:郑润真
3.突发教学相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组 长:付景川
副组长:于 柱 赵明静 相关部门领导
4.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组 长:申永东
副组长:张殿波
成 员:徐丽丽 张文梁 赵明静 曹 聪 相关部门领导
5.教职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组 长:严景阳
副组长:谢 嘉 孔建华 相关部门领导
6.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组 长:申永东
副组长:曹 聪 学生所在系领导
7. 突发事故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组 长:张殿波
副组长:徐丽丽 相关部门领导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组 长:张殿波
副组长:徐丽丽 曹 聪 相关部门领导
9.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组 长:申永东
副组长:张文梁 曹 聪 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
10.外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廖立国 付景川
副组长:申永东 张殿波 李德昌 严景阳 许世立
成 员:于 柱 张文梁 徐德利 徐丽丽
曹 聪 黄学寿 谢 嘉
(注:以上机构成员名单依人事调整自行更替)
(四)学校各类应急工作小组的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小组全面负责各项安全稳定工作,及时传达贯彻学校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2.负责收集各种信息,随时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和不稳定因素,对一般问题做好教育、疏导和矛盾转化工作,发现重大情况及时向学校应急委员会报告。
3.对发生的有关师生安全和影响稳定的一般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处理;对发生的重大治安事件、灾害事故和突发群体事件,要服从学校预防和处理维稳及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统一指挥,积极协助学校处置工作组的工作。尤其是对群体性事件,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形成规模和波及全校,努力把问题解决在本单位范围内,力争不走出校园,一旦走出校园,组织应急委员会和各工作小组成员全体随队工作,并做好学生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五)学校重、特大事件相关处置工作组
1. 信息联络组。由保卫处牵头,院长办公室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全面了解、掌握突发事件和事件处置的相关情况,及时向应急委员会报告,并提出分析预测的意见;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有关事宜;负责向校内通报情况及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
2. 新闻发布、宣传组。宣传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拟定对外报道的口径,协调管理有关新闻机构对突发事件的采访;严密掌握师生对事件的反映及动态。
3. 现场处置组。由保卫处牵头,相关单位配合。负责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置、人员抢救和疏散、现场警戒和秩序维护,同时加强门卫盘查和校园巡逻,对重点要害部位(水、电、气、热)加强保卫等。
4. 后勤保障组。由后勤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照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对水、电、气、热进行控制,为现场处置提供必要的物资、车辆、通信、饮食等保障,积极开展现场救护等。
5. 安抚善后组。由人事处、工会、学生处、后勤处、财务处和法律事务办公室等组成。各相关单位要相互配合,妥善安置疏散人员和受伤受害人员及家属的医疗、安抚和心理援助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矛盾调解工作,做好饮食、住宿等后勤保障工作。
6. 调查处理组。由预防和处理维稳及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确定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查明事件基本情况和原因,追查有关责任人并提出处理意见,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六)成立系(院)一级应急工作小组。在学校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基础上,各系(院)领导、助理、秘书、辅导员为成员的相应机构,全面负责本单位突发事件处理,并编制系(院)内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报学校应急办公室备案。
(七)各小组细化实施方案。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各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本小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形成具体的实施方案。
五、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
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由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负责。
处置突发事件的一般程序是:接报——先期处置——相应工作组指挥——现场处置及救援——善后与恢复
突发政治事件的处置。
校园内一旦出现宣扬“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聚会、宣传活动或发生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反动政治性活动,以及损害国家尊严、煽动民族对立的不法活动和非法传教活动,发现人员要立即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接报后,应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控制参加活动的人员,并及时收缴有关宣传品和活动设备,同时通知有关单位协同处理。对在校园内张贴、散发的带有非法政治性内容的大、小字报和反动标语、传单、音像制品、书籍等,要坚决收缴和清除,并交由保卫处处理;对不易清除的,由保卫处组织拍照取证后,进行涂抹、覆盖等防扩散处理。初步查明情况后,要立即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根据主管领导意见经应急办公室逐级上报。
(二)突发网络(含微博)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
校园网络中心负责管理学校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关注微博、BBS的动态和网络正常运行的技术保障工作。要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监控。一旦发现网上不良信息将对信息源侦收定位,对内网不良信息报相关部门确认后做删除处理,对重特大不良信息立即删除;对外网不良信息校园网络中心协助宣传部处理,积极主动与主要论坛、网站建立联系,对网络(微博)舆情热点汇总与分析。
各单位开设网络互动版块及其他信息交流平台要事先提出申请,中心将对其相关信息审核,并签订《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各单位不得擅自开设BBS、即输即现的留言板及电子公告栏等栏目。要有专人负责维护本单位主页及内部页面,发现被他人恶意修改或利用时,要立即报告校园网络中心,中心将停止该网站服务,由相关网站建设或使用者负责修改代码,中心审核通过后对网站服务进行恢复,必要时中心将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对涉及网络信息安全的事件要采取“及时处理、下载保存和24小时上报制度”,并在第一时间内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管领导报告。
(三)突发教学相关事件的处置。
因意外因素引起的危险物品泄露,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的,应及时向应急办报告。有关人员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组织现场调查检验,迅速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初步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对于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属于化学危险品类型的,请求公安、消防部门协同处理,必要时请社会专业单位人员赴现场处理。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通知当地政府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群众撤离。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应召集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从事故发生起,48小时内向省、市环保局报告。
(四)突发自然灾害事件的处置。
发生地震、台风、山洪、滑坡、泥石流、水灾等自然灾害时,学校按照省市政府救灾工作部署,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抗灾自救。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学校救灾工作,掌握查核灾情,进行初步分析评估,向上级机关报告并提出抗灾、救灾的计划与建议;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建议。
学生处负责核实、上报学生受灾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抢救受伤学生,紧急转移和疏散仍有危险的学生,做好安置工作;及时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稳定学生情绪,组织学生抗灾自救;及时与受害者家长取得联系,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安抚解释与善后工作。
后勤处负责防止煤气库房及管网破裂等次生灾害发生,负责评估整个学校重要建筑的损失,做好恢复重建工作;组织施工队伍对受损道路进行抢修,尽快恢复校园交通,保障物资输送,灾民转移;及时恢复学校水电和餐饮供应;组织后勤系统的人力、物资组成应急抢救和运输队伍,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教务处负责制定救灾期间的教学工作,及时对有关课程进行调整,争取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财务处负责救灾资金的筹集调度,负责救灾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监督救灾资金使用。
学校医疗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帮助、指导各单位开展救灾防疫防病工作;及时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负责收集疫情和可能危及生命与健康的信息资料,做好上报工作。
保卫处负责治安防范,加强救灾期间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五)教职工突发事件的处置。
对发生的事件,涉及部门要及时与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妥善处理,尽可能防止群众集体上访。一旦事件发生,涉及部门的工作人员应迅速到达现场,同时报告学校,主要领导要到场,摸清情况,进行对话,耐心向群众解释有关问题,说明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和程序,做好疏导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及时进行处理,并将结果按规定程序和通道及时上报。
(六)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置。
对学生罢餐、罢课、游行、请愿等突发事件,要尽量做好信息超前掌握。一旦事件发生,系(院)负责领导、辅导员及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干部和保卫干部应迅速赶赴现场,有针对性地进行疏导和劝阻,避免事态扩大。同时,在最短时间内掌握事情起因和发展态势。如果学生走出校门,应立即与当地政府取得联系,派出得力人员跟随保护,防止外来人员参与其中,特别是要阻止外国人参与。发现外校学生来校串联,要采取得当措施劝止其进入校园,必要时可以将其带离校园。发生大规模的学生斗殴事件时,保卫人员应迅速控制事态。辅导员要马上将学生带离现场,以防止事态发展。发现学生聚集起哄、闹事等事件时,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辅导员要及时赶到学生中做好说服教育工作,保卫处、后勤处要加强学生宿舍等相关场所的管理,防止发生打砸公物、纵火泄愤等情况。遇到学生意外死亡、自杀等情况,学校任何单位都有责任进行施救,并立即求助医院进行抢救。保卫处要配合公安机关及时查明学生死亡原因,学校相关部门要协助家长做好善后工作。发生学生离校出走或逾期未归事件,其辅导员要立即上报系(院)领导、学生处和保卫处,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通报情况、共同查找。如有多日下落不明的,保卫处应报请公安机关协助,查明其去向。涉及到学生的突发事件,学校各部门的领导在事发时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事件情况。
(七)突发事故灾难事件的处置
后勤处要做好食堂、学生与教师公寓等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和通讯保障方面的突发事件防范工作,要加强对学校电缆、通讯设施和水源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监控与防范,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露、电梯故障等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时,相关责任人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周边相关单位和珠海市有关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食堂、餐厅等饮食供应部门以及游泳池、太阳能供水塔等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地方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在组织处理的同时,立即向学校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
发生公共卫生方面的突发事件,后勤处要会同学校门诊部或珠海市金湾区疾控中心立即对事件进行调查。同时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开展预防、诊断、现场救治和隔离观察工作,查明原因,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议。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时,学校对患病人员和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为师生员工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对办公及人员密集场所统一进行消毒。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学校实行封闭管理,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限制学生到校外公共场所活动。从突发事件发生当日起,人员外出必须进行登记,途经疫区的人员返校必须到指定医院体检,必要时实行隔离观察。
(九)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置。
保卫处要加强对学生宿舍、教学楼、食堂等人员聚集场所、重点单位、易发案部位的巡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现行破坏活动。接到师生报案后,保卫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根据现场情况,在初步判明突发性事件性质后,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并立即协助医疗单位救助伤病人员。保卫人员在调查取证工作中,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留置盘查措施。遇有火灾、爆炸、交通事故、有毒物质泄漏等情况,保卫处要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现场,疏散人员,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抢险措施进行处理。在向学校领导汇报的同时,根据需要向地方公安、交警、消防部门报告,请求协助。
(十)突发涉外事件的处置。
学校发生涉外突发公共事件,外事处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领导及上级主管外事部门,通知学校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及时到达现场,组织协调,进行应急处理。必要时,通知有关驻华领事馆及外籍人员的家庭。密切掌握在校外籍人员和台、港澳人员的情况,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其安全,并且做到心中有数,有关情况以及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应急委员会。
六、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
认真学习和传达贯彻中央、教育部、广东省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把师生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开学和重大事件发生后,宣传部、学生处分别组织对教职工和学生思想动态的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制定思想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维护稳定重要性的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
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的作用。辅导员、班主任要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做好政治思想工作。进住学生公寓的辅导员要坚持在公寓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对学生关注的国内外重大突发事件,学校和各系(院)按照上级精神,将真实情况迅速向同学们讲清楚,坚持内紧外松的原则,对学生的思想进行正确引导,防止各种谣言和不实之词在学生中传播,以免造成学生思想混乱或恐慌。
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和管理。对学校广播站、网络和宣传栏要加强管理,掌握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清除宣传栏上的大小字报和不良内容。
(二)加强预测研究,及时化解突发事件因素。
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和各单位人员及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行分析、研究、预测,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性质、形式、特点、规模、趋势、后果做出比较准确的预测、判断,做到心中有数,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为化解突发事件打下有效基础。
(三)加强值班工作,保证信息畅通。
院长办公室及校值班室有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坚持24 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与教育部、教工委、公安机关和校内各单位的信息畅通。各应急工作小组和有关部门也要明确安全稳定工作信息员,并保持24 小时与党、院办和保卫处的通讯联络。建立团的系统信息员队伍,强化团的系统(团委、分团委、学生班级团干部)的信息工作,保证团的系统信息畅通。
(四)建立情况通报制度,组织应对突发事件小分队。
平时利用学生工作例会和辅导员、班主任例会通报有关情况。特殊时期,根据学校的安全稳定形势,随时召开会议通报情况。除平时建立校园110 应急小分队并进行演练外,必要时还应临时组建由相关部门、单位人员组成的应急小分队。
(五)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经常开展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重大案件和灾害事故的发生,减少影响稳定的因素。及时妥善处理治安事件,防止因治安问题引发事端。加强门卫和校园巡逻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六)加强后勤保障工作,防止因生活服务问题引发突发事件。
加强供水、供电、供暖和食堂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防止与学生发生矛盾而引发事端。加强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和传染病传播。
(七)加强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积极预防群体事件的发生。
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和努力解决师生员工反映的实际问题,关心和安排好有实际困难的师生员工的生活,及时准确地掌握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倾向和苗头,并积极采取妥善措施,把影响稳定的因素和苗头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八)加强对校内法轮功人员的帮教和监控。
对已转化的原法轮功练习者继续做好巩固工作;对思想有波动的原法轮功练习者继续做好帮教、提高工作;对没有转化的一般练习者,在强化帮教的基础上,认真落实严密监控措施;做好新生中有无法轮功练习者的摸排工作。
(九)加强校园网络的监控和管理,防止不良信息传播。
加强技术防范,多层堵截过滤,有效阻断有害信息。校园网络中心要坚持24 小时值班,密切监视网上动态,及时发现预警性信息,有效控制敏感信息,及时删除有害信息。发现煽动学生聚集、上街游行等有害信息要及时删除并上报学校应急委员会。
(十)加强校内大型活动的管理,认真做好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严格执行开展大型活动的报告审批制度,制定详细安全保卫工作预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活动现场安全和正常秩序。
(十一)关注大学生心理健康,开展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
积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测试,建立心理援助档案数据库,落实定期追踪,对于有过激行为、突发精神障碍的个体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校园稳定的危机情况,咨询老师应尽力做好前期处理工作,及时开展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工作。
本预案自院务会公布之日起实施,此前相关应急预案废除。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