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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电子实验耗材采购的招标信息
发布人: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7-06-26   浏览次数:29

根据《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院拟对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电子实验耗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热诚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电子实验耗材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电子实验耗材清单》

3、招标编号:CG20170621-178-1

二、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2. 具有电子元器件等经营资格。

3. 具有相关业务(近两年内教育实验单位有供货业务,单笔供货金额10万以上的。)

4. 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所提技术参数及指标自行核算货物价格,并做出投标报价。中标后不得以各种借口提出额外费用、索赔或延长供货期等要求。

5. 此批设备需送货上门。

三、报名要求:

1.请投标单位在201763015:00到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采购中心(图书馆楼行政区203室)报名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递交资质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如资质证明材料不全,则属于报名不合格,取消投标资格。

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可不提交)

2.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时向招标人交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后,未中标单位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3.2017731430在图书馆行政楼会议室公开开标,由学院评标委员会公开评标。

4.201776,中标结果将公布在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采购中心网站,中标供应商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起的3天内前来办理有关手续;中标供应商3日内不来学院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单位7个工作日内学院退还履约保证金。

5.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交纳投标保证金需通过转账方式转至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对公账户。在汇款时必须备注招标编号及用途,并将银行转账回执通过传真方式发送到招标方处。转账对公账户如下:

账户名: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账号:2002024509100003888

开户行:珠海市工商银行映月支行

如报名公司无法使用本公司对公账户转账,请携带现金在办公时间前往我院办理交纳事宜。

6.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756-7626393

传真: 0756-7626393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电子实验耗材清单.xls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采购中心

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