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院拟对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电子实验耗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热诚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电子实验耗材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电子实验耗材清单》
3、招标编号:CG20170621-178-1
二、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2. 具有电子元器件等经营资格。
3. 具有相关业务(近两年内教育实验单位有供货业务,单笔供货金额10万以上的。)
4. 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所提技术参数及指标自行核算货物价格,并做出投标报价。中标后不得以各种借口提出额外费用、索赔或延长供货期等要求。
5. 此批设备需送货上门。
三、报名要求:
1.请投标单位在2017年6月30日15:00前到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采购中心(图书馆楼行政区203室)报名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递交资质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如资质证明材料不全,则属于报名不合格,取消投标资格。
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可不提交)
2.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时向招标人交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后,未中标单位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3.2017年7月3日14:30在图书馆行政楼会议室公开开标,由学院评标委员会公开评标。
4.2017年7月6日,中标结果将公布在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采购中心网站,中标供应商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起的3天内前来办理有关手续;中标供应商3日内不来学院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单位7个工作日内学院退还履约保证金。
5.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交纳投标保证金需通过转账方式转至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对公账户。在汇款时必须备注招标编号及用途,并将银行转账回执通过传真方式发送到招标方处。转账对公账户如下:
账户名: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账号:2002024509100003888
开户行:珠海市工商银行映月支行
如报名公司无法使用本公司对公账户转账,请携带现金在办公时间前往我院办理交纳事宜。
6.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彭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756-7626393
传真: 0756-7626393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电子实验耗材清单.xls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