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人: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7-11-01   浏览次数:971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全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学院按照《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粤教办函〔2017276号)相关文件要求,现将这一年度的学院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

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公开透明作为我校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师生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文件精神,统筹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2017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性。

我校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依法治校,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多次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方向,推动深入。由校主要领导亲自主抓信息公开工作,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监督考核,结合各部门实际和特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抓住重点,稳步推进,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

我校根据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及时制定了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对信息公开的内容、方法和程序、监督和考评等事项进行了规范。对涉及到师生切实利益的和师生及家长特别关心的内容加以重点落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对相关责任部门和公开时限做了具体规定。

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方面,我校把信息公开融入到日常工作管理中,及时发布我校动态,及时反馈咨询信息,促进与师生及家长的紧密联系。

(三)完善了信息发布功能及渠道、及时做好信息公开报送,落实信息公开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在大数据时代,利用不同的媒体资源,根据阶段工作重点,设置相应专题集中发布信息。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加大了信息公开工作在绩效考核中所占的分值权重,有效提高了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形成了“以检查促问题整改,以考核促工作落实”的监督、考评机制。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这一学年来学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学校公共资源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公共资产主题数据库等,公开学院教室、公用房、教学资源、大型仪器设备、公寓等公共资源信息。

4)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包括学院重大资源情况;学院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励、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院科研项目经费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户籍管理等后勤保卫信息。

5)招生工作。 我校2017年在全国29个省市共投放招生计划7629人,实际录取新生7629人。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的招生录取办法、招生录取工作程序、招生工作人员纪律等政策、办法均向社会公开。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开。录取时,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公开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接受广大学生及家长监督。

6)财务信息

学院一直以来对教育收费严格按照广东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的《广东省收费许可证》中的收费范围和标准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粤价[2007]18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报广东省教育厅及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备案。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学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精神,学院已将2017年新生收费标准在学院招生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同时将包括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各种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方式通过收费公示栏和财务处网页等途径进行了公示,接受全院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也都由学院统一发文在校园网发布。

2. 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通过学校网站(www.jluzh.com)和学校行政办公网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我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各类年鉴、手册、报表、校报等纸质资料:通过发放年鉴、校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3)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

4)其他形式:其他还通过会议等形式实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但目前收到有关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咨询电话或邮件的较多,而明确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在2017年度中没有收到相关申请。

(三)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一直把民主评议作为信息公开的一项基本制度和信息公开监督的一项基本措施,并十分注重意见收集与反馈。定期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评议活动,评议内容包括: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形式是否便捷有效、公开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公开时间是否及时、保障制度是否健全落实以及师生员工是否满意等方面。经过评议,师生员工对一年来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满意,也没有出现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三、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通过一年来的大力推进,我校信息公开整体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公开信息的质量也取得了质的飞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我们的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还需要我们做出更多的努力,具体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还不够,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进一步组织全院各部门认真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促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学院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以涉及学院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继续深入推进不同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

(三)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以后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师生及家长对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监督。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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