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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套机动车测速抓拍系统采购项目的招标信息
发布人: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8-04-09   浏览次数:40

根据《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校拟对2套机动车测速抓拍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企业参加竞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2套机动车测速抓拍系统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详见《2套机动车测速抓拍系统采购参数.docx

二、投标须知:

1.投标方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其投标产品及品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授权企业。

2.投标方必须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能力,能满足合同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方必须有售后服务机构,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在投标书中应提出在设备保质期满后技术服务的具体措施、零部件的供应和价格情况等。

4.投标方所投设备如不是自己制造的,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5.投标方必须提供近三年内单笔同类产品销售额度超过十万及是政府和教育部门采购固定合作单位等的业绩证明。

6.本项目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单位报名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正本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非法人代表本人前来办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7.2018416日下午1530统一安排现场勘察看样和答疑会。

  

三、报名要求:

1.请投标单位在20184161430前到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采购中心(图书馆行政楼2203室)报名并办理相关手续。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时向招标人交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开标后,未中标单位可提出申请,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3.2018420930在图书馆行政楼2楼会议室公开开标,由学院评标委员会公开评标。

4.2018426日,中标结果将公布在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采购中心网站,中标单位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起的3天内前来办理有关手续;中标单位3日内不来学院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单位可提出申请,7个工作日内学院退还履约保证金。

5.我院对公账号如下:

帐户名: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账号:2002024509100003888

开户行:珠海市工商银行映月支行

请在转账备注栏填上项目编号(CG20180315-028-1),谢谢合作。

6.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 廖老师

联系电话:0756-7626393

传真:0756-7626393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采购中心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