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2018年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人: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8-10-31   浏览次数:1100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文件


吉大珠字〔2018140号   签发人:付景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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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珠海学院2018年信息公开报告


广东省教育厅: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我校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的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相关要求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全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我校按照《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粤教办函〔2018273号)相关文件要求,现将这一年度的学院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

一年来,学校从思想认识、建立机制、拓宽渠道以及责任落实等方面都有了新的举措和提高。有效推进和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已经融入在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中,信息透明成为常态。

  1. 学校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

校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始终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学校民主管理和依法治校体系中,将其作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对照清单内容逐项检查,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清单事项。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充分保证了学校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具体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在健全信息公开组织、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强化责任落实。全校上下形成了由党委书记、校长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师生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协调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以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为底线,不断完善、健全主动公开目录。我校还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并形成配套考核制度,实现了学校信息公开的动态化、常态化。

  1. 加强制度保障,夯实基础工作

学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拟公开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在各部门各负其职的框架下,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要求,进行审核登记,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妥善地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在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与依法治校、党风廉政建设、各单位年度考核等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要求。加强了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学校按照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本年度对从建校至今的全部规章制度再次进行梳理、清查、汇编,确保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创新公开途径,丰富信息内容

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网站建设,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注重公开形式的多样性。一是建立畅通的网络公开渠道。学校持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平台支持;二是继续深化新媒体平台上的信息公开。学校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学校OA办公平台、公告栏、展板、标语等媒介发布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扩大信息传播的影响力;三是通过官微、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推送广大师生和社会关心关注的信息。学校已经逐渐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息公开宣传格局,全面提升了学校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这一学年来学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学校公共资源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公共资产主题数据库等,公开学院教室、公用房、教学资源、大型仪器设备、公寓等公共资源信息。

4)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包括学院重大决策事项;学院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励、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院科研项目经费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户籍管理等后勤保卫信息。

5)招生工作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的招生录取办法、招生录取工作程序、招生工作人员纪律等政策、办法均向社会公开。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开。招生录取计划,录取分数,录取结果也均向社会公开。除此,我校还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中国教育在线、各省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各相关网络媒体、报刊杂志等纸媒,公布我校招生相关政策和报考信息。学校纪委对招生录取全过程实施监管,提供有力保障,做到了“全程参与、重点监督”。我校还向社会公布了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公开,接受广大学生及家长监督。

6)财务信息

学校一直以来对教育收费严格按照广东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的《广东省收费许可证》中的收费范围和标准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粤价〔200718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报广东省教育厅及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备案。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学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精神,学院已将2018年新生收费标准在学院招生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同时将包括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各种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方式通过收费公示栏和财务处网页等途径进行了公示,接受全院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也都由学院统一发文在校园网发布。

同时,我校还由财务处牵头积极开展收费自查工作。对全校每一个部门是否有收费项目,收费项目具体情况,是否备案等情况进行自查。

  1. 人事信息

我校设有组织部、人事处,有完善的人事竞聘和任免制度。所有关于人事任免的相关信息及时在OA办公平台公示,并将公示时间、异议受理的部门、联系方式、联系人等信息逐条清晰说明。

8)其他公开事项

我校还对2018年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评审结果、 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评审结果、教学名师奖推荐人选、广东省民办教育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优秀校长推荐人选、推荐申报2018年度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名单、职称评审结果、新增本科专业、科研成果奖励、职称申报人员资格审查、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学年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等事项也做到了按程序公示、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通过学校网站(www.jluzh.com)、学校信息公开网站(xxgk.jluzh.com)、学校OA办公平台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我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各类年鉴、手册、报表、校报等纸质资料:通过发放年鉴、校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3.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

4.其他形式:其他还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议及其他会议等形式实施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2018年没有收到关于明确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一直把民主评议作为信息公开的一项基本制度和信息公开监督的一项基本措施,并十分注重意见收集与反馈。定期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评议活动,评议内容包括: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形式是否便捷有效、公开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公开时间是否及时、保障制度是否健全落实以及师生员工是否满意等方面。经过评议,师生员工对一年来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满意。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受到举报,更不存在需要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

信息公开作为我校依法治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替代的,只有进一步规范,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才能达到预期目的。我校在实际工作中,将办事结果公开与事前、事中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结合起来,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把组织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初步形成了从学校到各单位、部门的不同层面的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健全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努力实现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1.着手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

我校开始全面启动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使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确保可以及时更新公开内容,逐步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更加规范公开程序。

2.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邀请师生代表参与重要工作

2018324日,我校召开了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在“双代会”上就学校年度工作向教职工代表汇报,就师生员工关心的重大问题,请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予以答复;我校还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在学校年度作计划和总结、领导班子年度述职、干部测评和推荐、各部门工作考核等重要工作中,学校主动邀请相关代表参加;通过广开渠道,广泛参与,师生员工更加了解学校工作情况,更加关心和爱护学校,有力促进了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工作的创新性不够、信息公开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一是当前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延伸和细化程度不够,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障制度体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二是学校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还不够完备,工作任务较为繁重,因此存在对信息公开宣传不够到位、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各类信息的梳理和公布,充分利用好各类信息平台,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工作流程有效、高效运转,方便广大师生和社会人士查询,同时,学校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队伍的培训,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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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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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810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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